亲属法与继承法

本节课是由周鸿燕老师讲述的有关亲属法与继承法的基本内容与核心要素,是法学院的专业核心课程。

教师: 周鸿燕, 张育

2017民法总论

民法总论是学习法律的基础课程,主要针对2016级本科生。课程主要讲授民法共同适用之原理原则,将民法各编融会贯通。学好民法总论对于整个民法体系的学习甚至以后所有法律课程的学习都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7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是法学专业进行法律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教学方式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典型案例,让学生模拟担当法官、公诉人、原告、被告、代理人、证人、书记员等各种角色去参与预先设计好案件的审理与裁判。它弥补了传统教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脱节,使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通过接触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而进一步掌握、理解与运用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锻炼学生协同工作的能力和相应的基本职业技能,加强对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学习,为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奠定基础。

教师: 何燕燕

2017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是法学院曾二秀老师开设的课程,目前主要服务于14级本科生的课堂教学,为了方便学生教学管理,特申请建设此课程的云课堂建设,希望批准。

教师: 何燕燕

物权法

       从课程的性质和内容上看,物权法学属于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属于财产法,同时物权法本身又是我国未来民法典的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之一。物权法是规范财产的归属与物权的利用关系的法律,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部重要法律,其与每个人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按照我国物权法的立法结构,本课程包括物权法总论部分、所有权部分、用益物权部分、担保物权部分。物权法学课程在整个法学本科教学体系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上承法理学、民法总论等课程,下接债权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民法学其他内容,以及其他部门法课程。因此物权法是一门重要的基础的课程。

教师: 侯巍

侵权责任法

本课程主要系统讲授我国侵权法的一般理论,对《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重要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组成的我国侵权法律体系进行介绍,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进行实务分析。本课程阐述和分析侵权责任构成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抗辩事由,侵权责任分担的基本理论、考量要素和不同侵权责任分担制度的具体运用,我国侵权法上特有的公平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计算和公平调整,以及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其它法律制度的关系。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思维方式,区分不同侵权行为类型对应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对于侵权责任分担制度有初步的认识,对于公平责任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并基本掌握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教师: 马栩生

法律诊所

法律诊所也即诊所式的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其发端于美国,又称“临床法律教育”。系指仿效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原则上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指导之下,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为处于生活困境而又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其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以此促进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入理解。其优点在于培养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特别是律师职业技能,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 。

教师: 沈虹

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王涛老师开设的面向2014级本科生的一门基础课程,是研究关于西方历史上各种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产生发展的历史规律的一门学科,有鲜明的阶级性,实践性和科学性,属于理论法学范畴,有助于加深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解和运用。

教师: 王涛

证据法

       证据法是谭世贵老师开设的面向2015级本科生的一门课程,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及其运用的一门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门课程,在对中外证据法历史发展、基本体系等介绍的基础上,具体介绍中国证据法的基本内容,使同学们对中国的证据法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

教师: 谭世贵

外国法学著名案例解读

    外国法学著名案例解读是以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的一门课程,其以近几个世纪以来影响各国审判的案例为基础,深入浅出地阐释判决背后的缘由,例如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美国诉尼克松案体现出世界强国的民主与自由等。该课程以案例为导向,一改枯燥乏味的理论学习为妙趣横生的案例剖析,将理论知识融入案例,增强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

教师: 马聪

劳动法

劳动法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主要的法律部门。劳动法对社会的安定团结起着重要的作用,维护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且在完成劳动人格、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劳动法课程的开设让学生在精通法律知识的同时对未来学生找工作、解决与企业之间的劳动纠纷都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教师: 周贤日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开设这一门课程,可提高学生的法律写作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是法学专业进行法律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教学方式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典型案例,让学生模拟担当法官、公诉人、原告、被告、代理人、证人、书记员等各种角色去参与预先设计好案件的审理与裁判。它弥补了传统教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脱节,使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通过接触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而进一步掌握、理解与运用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锻炼学生协同工作的能力和相应的基本职业技能,加强对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学习,为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奠定基础。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曹吕宁老师面向2016级本科生开设的一门课程,。作为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中国法制史课程的设置,旨在追溯中国法律制度从远古到近现代的发展进化历程,描述中国传统法制和近现代法制变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总结中国数千年法制进化历史的经验教训。